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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如何应对国家药监局药品电子监管新政?
来源:本站 | 作者:admin | 发表于:2019-04-11 | 浏览次数:5017
        如今,国家药监局管理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须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确保数据完整、准确。这一全新药品监管措施,为药品打假防窜、追溯召回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而且,今后凡是遇到超计划生产、批号过期和有效期临近等各种情况,药监网系统平台会实时发出预警。

        对于零售连锁药店而言,新政策必然给门店的经营模式带来巨大的变革。按照药监局的要求,各地纷纷开始了药品电子监管的培训,然还是有不少的药店无法达到国家药品监管的要求。为此,物联网自动识别方案商—深圳远景达(RAKINDA)结合旗下药监码采集器推广经验,总结了药店在应对电子监管新政时一些关键点,希望对药品企业有所帮助。
NLS-MT60H药监码采集器,药品电子监管专用无线数据终端
        1、数字证书的申请
        药店需入网,通过药监局向药监网申请数字证书,才能对所经营的药品“见码必扫”。目前,入网模式有两种:
        (1)PC版数字证书、PC版数字证书是插在办公电脑上的,适用于非常连锁零售药店,使用频率低,直接通过收银台扫描枪即可完成数据采集、传统;
        (2)移动版数字证书:移动版数字证书是插入药监码数据采集器PDA数据卡插槽的,可以通过无线WIFI或者3G网络,实现与药监网平台的实时无缝对接。

        2、核注核销
        按照药监网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在药品采购和销售的时候,都要“见码必扫”采集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也就是药品采购、出入库、往来单位、销售等都所有流通环节都需要被及时记录,并关联对应采集的药监码,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3、多网融合
        一般药店都采用RP系统来管理购销存业务,日常药品流通都是通过扫商品码来记录。药监码的使用,使得药品包装上有两个条码(商品条码+药监码)。药店工作人员逢码必扫,即可能造成重复动作混淆条码。而多网融合,实现药监网“核注核销”与ERP 购销存的数据同步,即“一次扫描,数据同步”,最大限度的避免了操作失误和混乱。减轻工作人员的压力。

        备注:药店在采购电子监管设备时,建议选择通过药监网认证的厂商和对应的设备,这些厂商设备都是经过药监网接口认证测试的,避免采购非药监网认证设备造成数据不能上传的麻烦。

        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移动客户端联调测试”认证指定厂商旗下的NLS-MT60H药监码采集器预装电子监管APP,满足药店日常业务扫描需要,与药监网平台实施对接,自动上传,符合国家局电子监管要求;与药店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一次扫码,同步上传药监网平台和企业内部供应链管理软件。如果您有药监码采集器的订购需求,欢迎与深圳远景达科技取得联系,我们在价格、质量和技术售后服务支持上有着绝对的优势(19年条码扫描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口碑,服务热线:135-307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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